外交部:敦促有关国家切实尊重他国的安全关切
消防救援纪念章共设立三类七种纪念章。消防救援纪念章颁发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消防员,以及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指挥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其中,金质、银质、铜质“消防救援服务纪念章”分别颁发给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满30年、16年、8年的消防救援人员;金质、银质、铜质“献身消防救援纪念章”分别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消防救援人员;重大消防救援任务纪念章颁发给执行有关重大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消防安全保卫等任务的消防救援人员。